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与可以合理和一致地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账面价值,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金额就无法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除外。
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金额已经确认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企业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
【例题1·计算分析题】(教材例题10)MN公司在某山区经营一座某有色金属矿山,根据规定,公司在矿山完成开采后应当将该地区恢复原貌(这叫预计弃置费用)。恢复费用主要为山体表层复原费用(比如恢复植被等),因为山体表层必须在矿山开发前挖走。因此,企业在山体表层挖走后,就应确认一项预计负债,并计入矿山成本,假定其金额为500万元。
20×7年12月31日,随着开采进展,公司发现矿山中的有色金属储量远低于预期,因此,公司对该矿山进行了减值测试。考虑到矿山的现金流量状况,整座矿山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在20×7年年末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包括确认的恢复山体原貌的预计负债)。
矿山(资产组)如于20×7年12月31日对外出售,买方愿意出价820万元(包括恢复山体原貌成本,即已经扣减这一成本因素),预计处置费用为20万元,因此该矿山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800万元。
矿山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200万元,不包括恢复费用。
根据上述资料,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

在本例中,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800万元,该金额已经考虑了恢复费用。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考虑了恢复费用后为700(1 200-500)万元。因此,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800万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在扣除了已确认的恢复原貌预计负债后的金额为500(1 000-500)万元。这样,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所以,资产组没有发生减值,不必确认减值损失。
(三)资产组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1.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2.然后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注意: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
(1)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
(2)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
(3)零。
因上述原因而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例题2·计算分析题】(教材例题11)XYZ公司有一条甲生产线,该生产线生产光学器材,由A、B、C三部机器构成,成本分别为400 000元、600 000元、1 000 000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以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机器均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但整条生产线构成完整的产销单位,属于一个资产组。2005年甲生产线所生产的光学产品有替代产品上市,到年底,导致公司光学产品的销路锐减40%(出现减值迹象),因此,对甲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
2005年12月31日,A、B、C三部机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0 000元、300 000元、500 000元。估计A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 000元(A机器计提减值准备的上限是50 000元),B、C机器都无法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整条生产线预计尚可使用5年。经估计其未来5年的现金流量及其恰当的折现率后,得到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00 000元。由于公司无法合理估计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公司以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其可收回金额。
鉴于在2005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为1 000 000元,而其可收回金额为600 000元,生产线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因此,该生产线已经发生了减值,因此,公司应当确认减值损失400 000元,并将该减值损失分摊到构成生产线的3部机器中。由于A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 000元,因此,A机器分摊了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应低于150 000元。具体分摊过程如表8-4所示。
表8-4 资产组减值损失分摊表 单位:元
| 项 目 |
机器A |
机器B |
机器C |
整个生产线(资产组) |
|
账面价值 |
200 000 |
300 000 |
500 000 |
1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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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回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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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000 |
|
减值损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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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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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损失分摊比例 |
20% |
3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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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减值损失 |
50 000* |
120 000 |
200 000 |
37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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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后账面价值 |
150 000 |
180 000 |
3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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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未分摊的减值损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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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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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分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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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 |
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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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分摊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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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50 |
18 750 |
3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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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分摊后应确认减值损失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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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250 |
218 750 |
400 000 |
|
二次分摊后账面价值 |
150 000 |
168 750 |
281 250 |
600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