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资料 > 扬州会计从业资格的审批

扬州会计从业资格的审批

发布时间:2011-05-08  截至日期:已过期  来源:会计从业资格资料 查看: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网(Yinhangzhaopin.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银行招聘网文章标签:会计 资格 扬州 审批 从业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第3款:“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第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第13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发证 
    申报材料:
    1、《扬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登记表》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收费标准:不收费

    市直办理地点: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联系电话:87961629


网友评论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