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简答题 (共12分,每小题4分)
1、请对账号“930000429005780123”进行叙述。
答:1、账号第3位到第8位“000042”是机构号;2、此账号为贷款账号,贷款代码号为“578”;3、账号第15位到第16位“01”为卡片号
2、有哪些票据行为是违法的?
答:①、伪造、变造票据的;
②、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③、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④、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⑤、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⑥、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⑦、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3、如何办理客户帐户的“挂失解挂”操作(分手工手续、系统操作)?
答:(1)、确定客户挂失帐户是否已被支取,确定时必须认真核对系统中该帐户的帐号、户名、金额、开户日、期限、地址等重要信息以免挂错;如已被支取不予受理。未被支取时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书面挂失申请书并由挂失本人签字,注明帐号、户名、金额、开户日、期限、地址等。(2)经办人凭挂失申请书详细登记挂失登记簿。(3)在系统“分户管理”的“挂失解挂”中输入帐号将其状态改为“正式挂失”;如该帐户留有密码还要求密码输入核对正确后才可将其状态改为“正式挂失”。(4)挂失期7日后无异议,客户持书面挂失申请书到社后在挂失解挂中将该帐户状态改为“正常”并在挂失登记簿上注明处理结果;(5)按储蓄条列有关规定对该帐户进行结清后开立新户或挂失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