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金融机构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的借款人资信情况,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3、金融机构遗失借款人贷款卡,查验借款人贷款卡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84、经确认后的单位定期存单用于贷款质押时,其质押的贷款数额不得超过确认数额的90%。
85、贷款人对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及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预留印鉴和密码等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其丢失、毁损或泄密的,由贷款人承担责任。
86、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有权处理质押物,无须出质人的印章和设质的密码,实现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87、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是指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信用社对联合小组成员提供的贷款。
88、借款人因客观原因,暂时无力归还借款本息,需要延长还款时间,经贷款人审查批准,可办理借款展期。
89、借款不能按期归还,经贷款人认定符合展期条件批准后,只能展期一次。
90、短期贷款的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的一原贷款期限半,长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三年。
91、抵押担保是以财产设定担保,抵押担保关系的参加人可以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设立抵押担保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
92、质押担保就是设定质权为债权提供担保。贷款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
93、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94、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
95、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分类指导原则》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贷款风险分类法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96、签订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97、权利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98、贷款发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凭证,借贷双方在借款凭证上签字盖章后,交会计部门审查,处理帐务、划转资金。
99、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100、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二、简答题
1、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原则是什么?
答: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
2、按贷款方式划分的贷款种类有哪些?
答:《贷款通则》第九条规定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3、贷款展期的规定有哪些?
答:(一)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流动资金贷款分哪几类?
答: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的通知》规定,流动资金贷款分为:(一)临时贷款:期限在三个月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近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的不足。(二)短期贷款:期限在三个月以上至一年以内,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要。(三)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至三年,主要适用于企业正常生成经营中经常占用的资金需要。
5、次级类贷款的特征有哪些?
答:(一)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并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二)借款人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三)借款人内部管理问题未能解决,妨碍债务及时足额清偿。(四)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贷款。(五)借款人经营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六)借款人已不得不寻求拍卖抵押品、履行担保等还款来源。
6、贷款调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调查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二)调查借款人的合法性,(三)调查借款人的安全性,即借款人能否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四)调查借款人的营利性,即借款企业的营利能力。(五)核查借款担保状况,包括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和抵(质)押物的合法性、真实性。(六)测定贷款风险度。
7、借款合同的必须条款有哪些?
答:借款合同的必须条款有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8、贷后检查中发现违约情况如何处理?
答:(一)贷款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责成借款人限期改进。(二)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三)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四)贷款人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9、贷款展期怎样处理?
答:(一)借款人提交借款展期书面申请,说明贷款展期的理由、金额和期限。(二)若是担保贷款,还应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展期的书面证明。(三)贷款人对展期贷款的原因、合规性进行审查。(四)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约书》,并办理延长保证、抵押、质押手续。
10、商业银行经营的“三性”、“四自”原则是什么?
答:《商业银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1、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哪些要素?
答:《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2、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答:贷款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等。
13、哪些人可以作为保证人?
答: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14、哪些财产不可以作抵押?
答:(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担(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5、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答: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