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配去向及待遇
被录取的考生将被安排到基层信用社工作,并签订5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每月800元,试用期结束后的薪金待遇按照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相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事宜
报名地点和考试时间、地点、成绩、录取结果及相关信息可在本网站查询。
附:1.《2009年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补员计划统计表》
2.《各地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明细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