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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0年信用社考试复习试题资料-信用社考前冲刺试题库(31)

发布时间:2010-04-10  截至日期:已过期  来源:农村信用社试题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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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什么是合同?   财富网版权所有 
答案: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7、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合同采取的是格式条款形式,按合同法的规定应注意的情况有哪些?
答案: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8、合同双方当事人有哪些情形的,该合同无效?
答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9、什么是代位求偿权?
答案: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即是代位求偿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60、合同法中规定的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为的撤销权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案: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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