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签订就业协议
(一)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体检合格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我行将电话告之,体检合格的,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就业协议,我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成都市体育场路6号)。
(三)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2.所在学校发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获双学位的学生,须提供学校证明,详细注明第二学位毕业学校、学院及专业名称等内容。
(四)注意事项
体检合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我行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凡逾期未签订协议书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协议的,一律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四川分行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