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辽宁省分行人力资源部审核,下列人员可以参加笔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08年7月6日(周日)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
沈阳市第一六五中学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5号(沈阳迎宾馆北面)

公交车乘车路线:
①和平大街:八一公园车站-247、203、138路
②北三经街:八一公园车站-220、221、265、114、280路
③市府大路:北市场车站、三经街车站-209、215、216路
三、笔试名单: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笔试由我行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二)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以及网上下载填写的应聘报名表第一页进入考场,报名表需贴好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内本人编号填写在报名表右上角处做为考号,对号入座后,将二证摆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三)应试人员笔试时自带钢笔(碳素笔),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笔记本以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四)应试人员要在考试开始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迟到三十分钟即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五)应试人员接到试卷后,应首先将自己姓名、考号等内容填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然后再答题。
(六)应试人员对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如印刷不清等可举手询问,其他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应试人员在考场内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准抄袭和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夹带小抄和与别人交换试卷;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携带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吸烟。
(八)考试终了,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自己的试卷翻放在桌子上,迅速离开考场。
(九)凡是违反以上纪律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警告、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没收试卷、取消考试资格。
(十)我们将在7月下旬在工行网站(www.icbc.com.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请应聘同学届时留意我行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