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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与承销备考:公司章程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0-06-12  截至日期:已过期  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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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章程的内容按照法律要求的程度不同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前者是法律要求的,后者是(发起人与股东决议)记载的。(多选、判断) 
  2.《公司法》规定的必须记载事项包括: (多选题,对于选项中不属于必须记载事项的内容应能剔除)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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