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清算期间,即使公司存续,也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B.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C.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D.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2.资本维持原则的具体保障制度包括( )。
A.盈余分配制度
B.公积金提取制度
C.限制股份的不适当发行与交易制度
D.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33.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缴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 )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A.未按期募足股份
B.发起人破产清算
C.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D.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34.( )属于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A.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B.报酬请求权
C.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在股东大会的决议上签字的权利
35.公司因( )事项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A.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B.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C.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D.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6.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 )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A.清算费用和职工的工资B。缴纳所欠税款
C.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D.清偿公司债务
37.重大关联交易指( )。
A.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
B.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500万元的关联交易
C.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的关联交易
D.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
38.董事对公司负有的其他忠实义务有( )。
A.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B.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C.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D.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39.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 )事宜。
A.公司股东大会的筹备
B.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C.文件保管
D.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40.在( )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A.战略委员会
B.审计委员会
C.提名委员会
D.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判断题
1.设立公司,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
2.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3.1994年7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规定,我国募集设立的公司均指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27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将募集设立分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和公开募集设立。( )
4。《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5.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3年内缴足。( )
6.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7.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
8.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
9.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2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
10.根据我国现有的法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为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11.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先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然后才可作为发起人。( )
12.《公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总资产额。( )
13.我国目前遵循的是授权资本制的原则,不仅要求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资本总额,而且要求在设立登记前认购或募足完毕。( )
14.资本维持原则强调公司应当保持与其章程规定一致的资本,是动态的维护;资本不变原则强调非经修改公司章程,不得变动公司资本,是静态的维护。( )
15.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应当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变动后,应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16.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生效后,如果是因资本过剩而减资,应当按照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向股东发还股款,或者免除或减少股东缴纳股款的义务。如果是因亏损而减资,则通常由公司按比例注销股份。( )
17.股份设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次日起生效。( )
18.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