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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证券投资基金冲刺笔记第三章第五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2)

发布时间:2011-05-22  截至日期:已过期  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基金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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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申购、赎回的对价、费用及价格

  场外申购赎回时,申购对价、赎回对价为现金。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可按照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申购、赎回清单

  现金替代的类型:禁止现金替代;可以现金替代和必须现金替代。

  最新价格的确定原则:

  该证券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

  该证券正常交易中出现涨停时,采用涨停价格;

  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

  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无成交时,采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八)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

  出现如下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接受申购、赎回。

  2.证券交易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登记结算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赎回。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在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形之一时,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可能同时暂停。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在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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