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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阳市小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时间:2011-06-20 08:10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次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根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 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环 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0851-3840785  3801327   
  监督电话:0851-3802934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内容)都将在国家级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河区)政府网(http://www.geta.gov.cn)、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并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小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以下网站:
  国家级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河区)政府网(http://www.geta.gov.cn)
  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
  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gzgy.lss.gov.cn)
  附:小河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小河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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