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临考押密试题 2(5)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临考押密试题 2(5)

发布时间:2011-09-09  截至日期:已过期  来源:经济法 查看: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网(Yinhangzhaopin.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银行招聘网文章标签:考试 2011年 临考 经济法 押密 2 注册 会计师 试题


【答案解析】:
3、
【正确答案】:(1)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应视为要约(0.5分)。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1分)。本题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因此,应当视为要约。
(2)尽管双方未将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A公司的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0.5分)。根据规定,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分)。
(3)如果A公司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减少,人民法院会支持其请求(0.5分)。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本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100000元,李某遭到的经济损失为39000元,因此对A公司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减少,人民法院将支持其请求(1分)。
(4)C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请求,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0.5分)。根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经承包人催告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并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1分)。但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1分)。本题买受人李某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房款,C公司就该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李某和其他购房人。
【答案解析】:
4、
【正确答案】:(1)①董事会出席人数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本题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符合规定(1分)。
②张某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0.5分)。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而张某为本公司的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1分)。
(2)会议通过了A上市公司的子公司B为董事高某提供借款10万元的决定不符合规定(1分)。根据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因此,本题中,A上市公司通过自己的子公司为董事提供借款的决定是违法的(1分)。
(3)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是合法的(0.5分),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1分),本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中,有5名是无关联董事,是符合规定的。另外,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分),本题5名董事全部通过,是可以通过该决议的。
(4)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如下的不当之处(0.5分)。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1分)。
(5)A公司与C公司、D公司达成的协议属于横向垄断协议中的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该类协议被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1分)。
(6)A公司与下游经销商达成的协议属于纵向垄断协议中的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协议。该类协议被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1分)。
(7)作为多个经营者,A公司与E公司共同具有乙地的市场支配地位(1分)。根据规定,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题中,A公司与E公司在乙地的市场份额达到了80%,超过了2/3的标准,因此可以推定为A公司和E公司共同具有乙地的市场支配地位(1.5分)。
(8)①A公司并购E公司属于反垄断法中规定的“经营者集中”(1分)。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的情形包括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本题中,A公司并购E公司60%的股份,足以达到控制的要求,因此属于反垄断法中所规定的“经营者集中”(1.5分)。
②A公司并购E公司之前应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0.5分)。根据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需要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1.5分)。本题中,A公司和E公司在境内的营业额总额为21亿元人民币,超过了20亿元人民币;A公司和E公司各自的营业额也均超过了4亿元,因此需要在并购前申报


网友评论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