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岗位职责:
根据银行上市与资本营运工作规划,从事有关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及与其合作、发行上市后的股票市场维护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直接投资和战略并购等方面的相关法律工作。
资格要求:
1、男性,35岁以下,证券法、金融法或经济法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三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2、具备扎实的证券法、公司法和金融法等相关法律基础,取得律师等相关专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3、对境内外资本市场管理制度和运行方式有一定了解,具有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 4、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英语口语能力; 5、具有大型企业境内外IPO项目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