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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证考试《法规与道德》知识点总结(10)

发布时间:2010-06-16  截至日期:已过期  来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辅导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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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9.增值税的征收率:

  3)另外,征收率有以下规定:

  ①寄售商店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其销售行为的征收率为4%

  ②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货物,向买方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③纳税人销售旧货,无论其是一般纳税人或是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销售旧货取得104元货款,应交增值税=【104÷(1+4%)×4%】÷2=2元

  ④出口货物,报关后返还,零税率。

  10、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1)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

  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

  2)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买价(进价)×税率

  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

  3)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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