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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讲义整理(11)(3)

发布时间:2010-06-30  截至日期:已过期  来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辅导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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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五)银行汇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银行汇票,解讫通知)

  1.办理银行汇票的基本要求

  ①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

  申请人和收款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在“汇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②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③申请人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票据上注明的收款人。

  2.银行汇票兑付的基本要求

  ①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进行审查。

  ②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③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④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⑤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⑥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⑦持票人超过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持票银行做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性出票行请求付款。

  3.银行汇票退款的基本要求 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

  【例题•分析题】5月15日,甲公司和向A厂购买了一批原材料,公司财务部向丙银行提出申请并由丙银行为其签发了一张出票金额为80万元、收款人为A厂的银行汇票。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该批原材料的实际结算金额为88万元,A厂如实填写了结算金额并在该汇票上签章。A厂在6月10日向丙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受理。请问丙银行拒绝受理A厂的提示付款请求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解析]符合规定。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本案中,A厂在银行汇票上填写的实际结算金额为88万元,超过了出票金额80万元,故银行可不予受理。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表述中,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为( )。

  A.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都必须是个人

  B.实际结算金额超过票面金额的,票据无效

  C.银行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的,票据无效

  D.银行汇票适用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的各种款项结算

  [答案]ABD

  【例题•单选题】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 )。

  A.商业汇票

  B.银行汇票

  C.银行本票

  D.支票

  [答案]B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银行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的是( )。

  A.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B.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C.付款地

  D.出票金额

  [答案]C

  【例题•判断题】申请人和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也可以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

  [答案]错
三、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和种类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二)支票的使用范围、记载事项及提示付款期限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转账支票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的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6项)

  ①表明“支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提示:与银行汇票相比缺少“收款人名称”

  支票上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3.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支票办理要求

  1.支付的领购

  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2.支票签发的要求

  (1)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 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回,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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