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储蓄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或由(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公布。
5、 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结息时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全部支取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6、 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视为(活期储蓄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7、 逾期支取定期储蓄存款,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的,(视同)活期储蓄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8、 定期储蓄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9、 信用社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的责任。
10、 信用社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储蓄存款,另有规定除外。
11、 协助冻结储蓄存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期满后可以(结冻),愈期未办结冻手续的,(自动解除冻结)。
12、 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期分(一年)(三年)(六年),起存金额为(50)元。每一账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0000)元,开户时储户与金融机构约定(每月存入)固定的金额,(分月)存入。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
13、 储户可以凭(存折)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存款(开户信用社)开具存款证明,办理存款证明的储蓄存款必须是处于未被挂失、冻结、止付、等非正常状态。开具存款证明的存款账户状态为(开具存款证明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