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公文改错题。
(1)发文字号不规范,应为××〔2002〕23号;
(2)下行文不应标注签发人,应取消,发文字号居中排列;
(3)标题不规范,应将“印发”改为“转发”,引号应改为书名号《》;
(4)缺主送机关,应写明收文单位名称;
(5)转发同级机关公文,不应用批示语气,如“我局同意”、“所提意见切实可行”等;
(6)《规定》属规范性公文,应认真执行而不应写“参照”执行;
(7)附件说明不规范,应具体写明附件的标题;
(8)成文日期不规范,应用汉字写全年月日,即二〇〇二年十月十六日;应加盖印章;
(9)主题词不规范,应表明公文的主题项:行政经费;主题词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不用标点符号;
(10)转发公文不应再向其他机关抄送,应取消抄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