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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第一章知识精讲(2)

发布时间:2012-03-05  截至日期:已过期  来源:公共基础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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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月1日正式成立;2005年10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
2.中国银行
1912年成立;l97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l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1日,中国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中国建设银行
原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l95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曾隶属财政部,1979年中国建设银行成为独立的经营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2004年9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4.中国农业银行
1979年初中国农业银行得以恢复,成为专门负责农村金融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2009年1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
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07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中小商业银行
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1.股份制商业银行
目前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一大类别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l2家商业银行,即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2.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作用
一方面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打破了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大大推动了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3.城市商业银行及其发展趋势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
(1)1979年,我国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
(2)1986年,信用合作社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广,数量急剧增长;
(3)1994年,国务院决定通过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
(4)1998年,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呈现出三个新的发展趋势:(1)引进战略投资者;(2)跨区域经营;(3)联合重组。
(四)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1984年,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农村信用社开始了以“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
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农村信用社与农业商业银行脱钩,已经商业化经营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可合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2000年7月,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大幕最先在江苏拉开;
2001年11月29日,全国第一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
2003年4月8日,我国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成立。
村镇银行的含义:村镇银行是指经银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会融机构。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含义: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时间与挂牌时间2006年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
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挂牌。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外资银行
外资银行包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银行代表处。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时间为l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成为我国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
由中国银监会负责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2.信托公司
1979年,我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
2007年3月1日,《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施行。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4.金融租赁公司
依据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租赁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5.汽车金融公司
依据自2008年1月24日起施行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6.货币经纪公司
依据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我国进行试点的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货币经纪公司仅限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产品的自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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