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是一家以制造业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拥有三个制造中心:L、M和N,分别生产供对外出售的三种产品甲、乙和丙,东方公司的总部分别以三个制造中心作为其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活动。以下是制造中心L的相关资料:
制造中心L于2006年12月整体建造完成,并投入生产。制造中心L由厂房H、专利权K以及一条包括设备A、设备B、设备C、设备D的流水线组成,专门用于生产产品甲,所生产的甲产品存在活跃市场。东方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
(1)厂房、专利权以及生产线的有关资料如下:
2005年初,东方公司取得用于生产甲产品的专利权K后,着手改建厂房H,同时开始筹备引进流水线工作。2005年12月厂房H改建完成的同时安装流水线,至2006年12月初,制造中心L整体建造完成,并投入生产。厂房H改建以后的入账价值为10 5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00万元。
专利权K的取得成本为400万元,剩余法定使用年限为12年,预计受益年限为10年,预计无残值。设备A 、设备B、设备C和设备D的初始成本分别为1 400万元、1 000万元、2 600万元和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均为10年,预计净残值均为0。
(2)2010年,一方面由于市场利率的提高,另一方面由于甲产品生产的能耗较大,且资产的维护所需的现金支出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2010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对制造中心L的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①2010年12月31日,厂房H预计的公允价值为8 500万元,如处置预计将发生清理费用200万元,营业税425万元,所得税100万元;无法独立确定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专利权K的公允价值为177万元,如将其处置,预计将发生法律费用10万元,营业税9万元,所得税2万元;东方公司无法独立确定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设备A、设备B、设备C和设备D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无法确定。
②东方公司管理层2010年年末批准的财务预算中制造中心L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关的资料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
产品甲销售收入 |
14 000 |
3 000 |
15 200 |
|
上年销售产品甲产生的应收账款本年收回 |
100 |
200 |
100 |
|
本年销售产品甲产生的应收账款将于下年收回 |
200 |
100 |
300 |
|
购买生产产品甲的材料支付现金 |
6 000 |
400 |
5 500 |
|
以现金支付职工薪酬 |
4 000 |
2000 |
3 220 |
|
支付的设备维修支出 |
300 |
100 |
310 |
|
设备改良支付现金 |
- |
1500 |
- |
|
利息支出 |
100 |
520 |
480 |
|
其他现金支出 |
100 |
140 |
120 |
假定上述财务预算已包含以下事项:
事项一、2010年11月20日,东方公司董事会正式批准解除劳动关系计划,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该计划,且该计划将在2011年实施完成,全部补偿金将在2011年度支付,预计涉及应支付给制造中心L的辞退职工补偿金为400万元。
事项二、东方公司计划在2012年对制造中心L的流水线进行技术改造。 因此,2012年、2013年的财务预算是按考虑了改良影响后所预计的现金流量。如果不考虑改良因素,东方公司的财务预算是以上年预算数据为基础,按照稳定的5%的递减增长率计算。(如果需按上年预算数据的5%的递减增长率调整,为简化起见,只需考虑销售收入和购买材料涉及的现金流量两项,其余项目直接按上述已知数计算)
假定有关现金流量均发生于年末,不考虑与产品甲相关的存货,收入、支出均不含增值税。
③东方公司在投资制造中心L时所要求的最低必要报酬率为5%(税前)。5%的复利现值系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