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注册会计师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提供为治理层编制的书面沟通文件,注册会计师在提供这些文件前应当事先征得治理层的同意,并对上述声明内容作适当修改。
(五)沟通的时间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与治理层沟通。
沟通事项性质越特殊、影响越重大,就越需要立即或尽早进行沟通;越期望治理层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就越需要尽早沟通。
(六)沟通过程的充分性
1.注册会计师一般不需要设计专门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来支持对沟通过程充分性的评价。
2.沟通不充分的应对措施。
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法进行足够的沟通,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讨论,并积极寻求适当的解决措施:
(1)根据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就采取不同措施的后果征询法律意见;
(3)与治理结构中拥有更高权力的组织(如股东大会)或人员沟通,或与监管机构等第三方沟通;
(4)解除业务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