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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武义县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4 00:55  来源:会计从业资格资料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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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财政局文件 
财会〔2011〕103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为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1〕11号)和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金市财会〔2011〕156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包括2011年度新领证人员和高级会计人员,高级会计人员参加省级培训)。
二、培训方式      
采用面授和网络两种继续教育方式。会计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种。
三、培训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与报账操作、纳税实务操作、财务管理、金融保险、会计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
四、培训时间
面授时间为2011年9月—11月。每期培训时间为三天,培训结束即组织考试。具体培训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再作安排。
网授时间为2011年5月—2011年12月。网址: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kjbm.zjczt.gov.cn)。参加网授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学习和网上考试。
五、面授报名及培训收费
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0日—2011年8月25日。
报名地点:武义方正会计师事务所二楼(壶山下街,中国银行斜对面)。
培训收费:每人120元。
联系电话:87669002 13566931331(虚拟号:661331)
六、视同继续教育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视同完成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一)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合格(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
(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年内达到24学时(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证明)。
(三)参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在职学习且当年成绩合格(凭学籍卡和成绩单)。
(四)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当年相关的会计类培训。
七、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按下列规定及时做好当年的继续教育登记:
(一)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人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和考试合格者,其继续教育情况将自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视同已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二)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人员,完成规定的听课时间和考试合格者,其继续教育情况由培训单位协助县财政部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及时携带有关培训证明材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信息录入手续。对跨年度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可。
八、培训要求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既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又是会计人员的义务。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给予重视和支持;广大会计人员要安排好学习时间,按时参加每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继续教育面授承办机构要按照《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本通知的要求,根据会计人员从事的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及其培训需求等具体情况,精心制订培训计划,分门别类因材施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效果。
(三)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今年给予一次补继续教育的机会,时间从2004年度开始。因此,这些会计人员要特别珍惜,抓紧时间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补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kjzj.zjczt.gov.cn)完成。
(四)有关单位组织会计人员参加省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举办的系统继续教育,应符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并在参加培训前将申请报告、人员名单、培训文件等书面材料事先报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备案,完成培训后凭有效培训合格证明材料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参加继续教育登记录入手续。对未按上述程序要求办理备案、录入手续的,视同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
九、检查与处理
财政部门将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检查与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将向单位和本人发函,或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连续2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2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证年检;连续3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3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将由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或建议取消其会计证。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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