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受理方式。报考人员选择汕尾市辖区其中一个联社,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报考联社直接报名,并填写《汕尾市农村信用社招聘员工报名登记表》一份。
(二)报名时间: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12日止。
(三)报名地点:
市城区联社:汕尾市城区城南路西小区22栋,联系人:庄亿,联系电话:3364549。
海丰联社:海丰县城广富路127号,联系人:安秦耀,联系电话:6681411。
陆丰联社: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联系人:林广,联系电话:8893336。
陆河联社:陆河县城人民路93号,联系人:朱耿文,联系电话:5519555。
红海湾联社:红海湾田?人民西路,联系人:张维德,联系电话:3437329。
(四)报名要求:
1、不得交叉报考,即只能选择报考汕尾市内其中一个联社,不得同时报考另一联社。
2、遵循亲属回避的原则。报考人员在填报招聘联社中,有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同胞兄弟姐妹)所在的,在录取后分配单位时,按遵循亲属回避的原则,在乡镇基层网点之间回避。
3、报名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核实后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六)报名者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恕不退还。
(七)毕业证书要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八)确定开考、面试人选和划定合格分数线比例时,招聘计划的计算,以县(市)联社为单位计算。
(九)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汕尾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汕尾报刊或汕尾市电视台上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及时查阅汕尾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招聘咨询电话:0660-3399588,监督电话:0660-3399191。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汕尾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