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7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2652.61-49= 2603.61(万元)。
(4)
借:所得税费用 2603.6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652.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例题15】甲公司于2009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09年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09年4月1日至7月1日,甲公司研究开发一项专利技术,共发生研究开发支出6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共计400万元。7月1日,该专利技术达到预定用途,会计和税法均采用直线法按10年摊销。假定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甲公司为黄河公司提供一项债务担保,2009年12月31日确认预计负债2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企业为其他单位担保发生的担保支出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2009年1月1日,以1022.35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4%,到期日为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4)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大海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0万元,该项投资于2009年3月1日取得,取得时成本为2000万元(税法认定的取得成本也为2000万元),该项长期股权投资2009年持有期间除确认投资收益外,未发生其他增减变动事项。假定甲公司和大海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相同。甲公司没有出售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计划。
(5)2009年3月20日,甲公司外购一幢写字楼并立即对外出租形成投资性房地产,该写字楼取得时成本为48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09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该写字楼应采用年限平均法、按20年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
(6)2009年5月,甲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W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成本为500万元;2009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52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所有者权益,持有期间股票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7)2009年3月1日,甲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现金股票增值权,2009年12月31日此项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200万元。税法规定,实际支付时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相关资料:
(1)假定预期未来期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
(2)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确定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中资产、负债在2009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同时比较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计算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2)计算甲公司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3)编制甲公司2009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
(1)
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400-400÷10×6/12=380(万元); 无形资产计税基础=380×150%=570(万元); 无形资产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70-380=190(万元)
注:此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预计负债账面价值=200万元;预计负债计税基础=200-0=200(万元)。此项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③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1022.35×(1+4%)=1063.24(万元);计税基础=1063.24(万元)。此项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④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00+200=2200(万元);因没有出售长期股权投资的计划,所以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2200万元。此项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⑤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500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4800-4800÷20×9/12=462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000-4620=380(万元)。
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52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税基础=500万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20-500=20(万元)。
注:此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⑦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2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计税基础=200-200=0。应付职工薪酬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万元。
(2)
①应纳税所得额=5000-(600-400)×50%-400÷10×6/12×50%+200-1022.35×4%-200-380+200=4669.11(万元)。
②应交所得税= 4669.11×25%= 1167.28(万元)。
③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00×25%= 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380+20)×25%=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100-50=50(万元)
④所得税费用= 1167.28+380×25%-200×25%=1212.28(万元)
(3)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212.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67.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
四、合并财务报表中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