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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预习-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发布时间:2011-10-13 18:59  来源:税法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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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九、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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