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农商银行")是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在原岳塘、雨湖联社基础上合并组建的
湖南省首家市级农村商业银行,于2012年10月26日挂牌开业,注册资本6.5亿元。总部位于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169号,全行下设36个对外营业网点。至2026年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221.6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70.16亿元。湘潭农商银行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微企业为己任,充分发挥决策链条短、灵活快捷的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手段,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金融服务。
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员工共3人,培养方向为金融管理岗,其中男生2人、女生1人,按照性别分别划线、分别录取。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符合监管部门关于银行从业人员有关要求;
6.符合亲属回避要求,即:湖南省联社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不得报考,湘潭办事处及湘潭辖内农商银行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不得报考,本行在职员工的近亲属不得报考。上述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配偶。
学历和年龄条件
学历条件:具有国家统招的重点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前置学历要求符合国家统招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6届,2027届毕业生;留学生须为全球TOP100以内(根据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确定)境外高校2026年或202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
2027届毕业生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视为不符合学历学位条件,不予录用,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后10日内须向本行报到,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条件和个性化条件
经济金融类、工商管理类、法律类相关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被发现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湖南农信系统各级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被列入《湖南农信系统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限制报考人员名单》的;
6.本人、配偶及父母有自借不良贷款(含信用卡)未归还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含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9月19日9:00-16:00;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场(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259号)。具体安排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智汇潇湘才聚湖南”行动方案有关安排确定。
(二)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后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择优甄选确定参加现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简历。招聘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报名简历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三)考试
1.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在招聘站点现场组织面试。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报考资格。
面试最低开考比例按照1:3确定,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适当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
面试合格的,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笔试前,招聘单位将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考生承诺书等资料。未按要求配合提供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入围笔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综合考虑考生面试、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等情况,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采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背景调查,招聘方发函考察、实地考察和调阅被考察对象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身份信息、个人及家庭成员征信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情况的,可根据递补对象笔试成绩及岗位匹配度情况,自主决策是否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对象为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过往疾病史的,按取消录用资格处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情况的,可根据递补对象笔试成绩及岗位匹配度情况,自主决策是否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工作需要,本行可以对考察、体检的先后顺序作出调整。
(六)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相关媒体、湘潭农商银行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自动放弃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聘用
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本行相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4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补录
考生有自动放弃导致招录计划缺额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缺额人数补录。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依次确定补录人选,无合适人选补录的,可适当调整招聘计划。补录一般不超过1次。补录工作最迟在一个招聘年度内结束,不跨年度。
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因相信虚假培训及考试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提示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考生对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本行有权随时取消考生参加考试和聘用的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3.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将在第三方招聘平台公布,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填写真实的个人邮箱及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生因未按报名须知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本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5.湘潭农商银行有权根据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31-58581296
咨询时间:9:00-11:3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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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湘潭农商银行2026年秋季校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YWXnc2Pi5BT6RhmyHtc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