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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经济法备考辅导第九章8

发布时间:2010-12-17 14:26   来源:经济法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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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基本原理

  1、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约定解决。(P394)

  【解释】由于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也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相关链接】因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

  2、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2001年单选题)(P394)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致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产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2001年)

  A、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

  B、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侵权责任

  C、要求乙农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D、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要求乙农场承担

  【答案】D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P394-395)

  1、继续履行(2001年综合题)

  2、补救措施(2001年多选题)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009年原制度综合题)

  (1)赔偿损失

  ①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支付违约金

  ①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②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1)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2)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3)定金(2002年综合题、2006年单选题)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

  【例题·单选题】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0吨铜材,货款为20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甲因将铜材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乙向法院起诉时,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2006年)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B、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20万元

  【答案】D

  【解析】(1)选项A:20万元的定金本来就是乙的,如果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对甲的惩罚只有20万元;(2)选项B:20万元的定金本来就是乙的,只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对甲的惩罚只有10万元;(3)选项C:定金罚则、违约金罚则不能并用。

  三、不可抗力(P396)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相关链接】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解释】(2010年新增)《合同法》规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但《合同法解释(二)》还特别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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