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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备考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维修费用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1-11-28 13:25   来源:注册会计师资讯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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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例如,1、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2、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

  3、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

  4、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

  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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