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总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是否按照含税价格计算,看买卖双方的约定,考题会明确)
贷:应收账款
(3)销售折让
①未确认收入发生的折让,同商业折扣。
②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③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意:销售折让发生时,只冲减收入,不冲减成本。
【例题3】下列各项关于现金折扣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B.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销售费用
C.现金折扣在确认销售收入时计入财务费用
D.现金折扣在确认销售收入时计入销售费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收入的金额不扣除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因此选项BCD的说法不正确。
【例题4】 甲企业销售A 产品每件500元 ,若客户购买100件 (含100件) 以上可得到10%的商业折扣。乙公司于 2007 年 8 月5日购买该企业产品200件,款项尚未支付。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1/20,n/30。适用的增值税率为 17% 。该企业于8月 23日收到该笔款项时,应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为( )元。 (假定计算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A.2 000
B.1 800
C.1 000
D.9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200×500×(1-10%)×1%=900(元)。
3.销售退回的处理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发出商品”;
(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成本。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
(3)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题5】(教材例题11-11)甲公司在20×7年12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6 0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7年12月27日支付货款。20× 8年4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正确答案』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2月18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贷:库存商品 26 000
(2)在20×7年12月27日收到货款时,按销售总价5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1 000(50 000×2%)元,实际收款57 500(58 500-1 000)元:
借: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1 0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
(3)20×8年4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1 000
借:库存商品 26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4.特殊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1)代销商品
①视同买断:
情况一: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则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就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委托方应发出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情况二: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发生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则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支付的手续费作为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销售商品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手续费收入。
委托方的会计处理
①交付委托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③手续费的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④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例题6】(教材例题11-13)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700元,款项已经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