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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会考试审计强化讲义22.1-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

发布时间:2011-09-12 18:20   来源:审计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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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特殊项目的考虑
  第二十二章 审计沟通

  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考试的次重点章节。主要介绍了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和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考题主要以客观题形式出现,如果是主观题,一般会与其他章节一起考核。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
  一、沟通的对象
  (一)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与被审计单位治理结构中的哪些适当人员沟通,适当人员可能因沟通事项的不同而不同。
  被审计单位也会指定其治理结构中相对固定的人员或组织(如审计委员会)负责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二)与治理层的下设组织或个人沟通
  1.决定与治理层下设组织或个人沟通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
  (1)注册会计师没有必要(实际上也不可能)就全部沟通事项与治理层整体进行沟通。适当的沟通对象往往是治理层的下设组织和人员,如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或者被审计单位特别指定的组织和人员等。
  (2)对于一些影响特别重大、性质十分特殊的沟通事项,或者在与治理层下设组织、人员进行沟通无法达到沟通目的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与治理层整体进行沟通。
  2.被审计单位设有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的情形。
  由于在监督、检查公司财务方面,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都承担了相应的职责,如果被审计单位设有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注册会计师应当着重与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沟通。但一般没有必要同时与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进行沟通。
  (三)与管理层沟通
  注册会计师在根据准则的规定与治理层沟通特定事项前,通常先与管理层进行讨论,除非这些事项不适合与管理层讨论(如管理层的胜任能力和诚信问题等)。
  注册会计师可以在与治理层沟通特定事项前,先与内部审计人员讨论有关事项。
  (四)治理层全部参与管理的情形
  如果治理层全部参与管理,注册会计师仍应考虑与负有管理责任人员的沟通能否向所有负有治理责任的人员充分传递应予沟通的内容。
  二、沟通的事项
  (一)沟通事项的基本内容
  注册会计师应当直接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包括:
  (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
  (3)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4)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还应当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包括:(1)要求和商定沟通的其他事项;(2)补充事项。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应使治理层清楚地了解注册会计师所负有的与治理层沟通方面的责任。
  对于自身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直接与治理层沟通(沟通形式)。
  注册会计师通常考虑将它包含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即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清楚地载明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
  (1)关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方面的内容,应当作为业务约定条款载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
  (2)关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责任方面的内容,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进行沟通。
  (三)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直接与治理层作简要沟通。
  (四)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第一类沟通事项:无论治理层是否全部参与管理,注册会计师均应与治理层直接沟通。
  (1)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质量的看法。
  (2)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
  (3)尚未更正的错报,除非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些错报明显不重要。
  (4)审计中发现的、根据职业判断认为重大且与治理层履行财务报告过程监督责任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
  2.第二类沟通事项:治理层并非全部参与管理时还应当直接沟通的事项。
  (1)根据职业判断认为需要提请治理层注意的管理层声明。
  (2)已与管理层讨论或书面沟通的、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五)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1.如果被审计单位是上市公司,或者是非上市公司,但可能涉及重大的公众利益
  沟通的必要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就独立性与治理层直接沟通。
  沟通的对象:沟通的适当对象通常是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沟通的内容:注册会计师对保持了独立性所作出的声明、可能影响独立性的事项、已经采取的相关防护措施等。
  如果出现了违反与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有关的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尽早就该情形及已经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与治理层直接沟通,以便治理层了解相关的情况,评价因此可能带来的后果,并决定是否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沟通的过程
  (一)总体要求
  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越大、公司治理越健全、治理层的运作越规范,对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在形式上的正式程度和沟通的频率等方面的要求越高;拟沟通的事项越重要,对沟通的详略程度和及时性等方面的要求越高。例如,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治理层的沟通,通常要比与非上市的中小型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沟通更为正式和频繁。
  (二)取得相互了解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沟通的形式、时间和拟沟通的基本内容与治理层取得相互了解。
  (三)沟通的形式
  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的形式涉及口头或书面沟通、详细或简略沟通、正式或非正式沟通。有效的沟通形式不仅包括正式声明和书面报告等正式形式,也包括讨论等非正式的形式。
  第一类沟通事项和第二类沟通事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其中已向治理层提出并得到妥善解决的事项不必包含在书面沟通文件中。
  注册会计师对保持了独立性所作出的声明、可能影响独立性的事项、已经采取的相关防护措施等等也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四)保密
  1.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治理层将沟通内容,尤其是书面沟通文件保持在合理的知悉和使用范围之内。为防止治理层未经注册会计师允许将书面沟通文件提供给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书面沟通文件中声明:(1)书面沟通文件仅供治理层使用,如果被审计单位是集团的组成部分,也可供集团管理层和负责集团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使用;(2)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不承担责任;(3)未经注册会计师事先书面同意,沟通文件不得被引用、提及或向其他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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