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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消费税基本原理

发布时间:2011-10-19 20:40  来源:税法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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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知识点一、消费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一)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三、补: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1.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都是全额征税的税种,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任何费用。

  2.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

  区别: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

  2.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与所得税有直接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对所得税没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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