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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印花税法税目与税率

发布时间:2011-11-04 16:46  来源:税法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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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一章 印花税法和契税法

  知识点二、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1)购销合同①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②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注意修理、修缮、印刷、广告、测试、测绘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合同。

  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数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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